山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已废止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市(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取水许可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