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废止

自治区应当逐步提高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研究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额度。

自治区科技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应当吸引社会资金进入科学技术创业风险投资领域,扩大风险投资规模,支持科技型创业企业发展。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