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三十六条已废止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重视科研院所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建立专项资金用于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间试验基地、科研基地等设备改造、更新和维护。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