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章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第二十三条已废止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合理调整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学科结构和布局,优化科学技术资源配置,建立和完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体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