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条

已废止

违反本条例规定,旅行社选择不具有法定资质的旅游经营者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