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条例/第二章 促进与发展第十七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旅游信息化体系建设,建立信息服务平台,促进资源信息共享;鼓励旅游经营者开展旅游在线服务、网络营销、网络预订和网上支付等服务,提高旅游信息化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