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开发区应当以高新技术为先导,以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商品化、产业化、国际化为目标,遵循外引和内联相结合的原则,引进高新技术、资金和人才,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