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由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编退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退役实施方案,逾期未完成的、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办理退役手续,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