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物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标准。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