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第十三条已修改城市工程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放置整齐,渣土应及时清运;临街工地必须围场作业;停工场地应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竣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