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十四条已修改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废纸、烟头等杂物,严禁随地便溺。不准乱倒污水、粪便。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