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各级公安司法机关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对诬陷和报复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的违法犯罪分子,应当及时查证,依法惩处。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