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一切组织和个人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和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向旅游管理等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