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旅游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经营资质第十一条有效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具有岗位或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