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前期物业管理招标人是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建设单位。物业管理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业主或者业主大会。物业管理投标人是响应物业管理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具有相应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的企业法人。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