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章 无线电台的设置和使用管理第十条已修改无线电台执照的有效期最长为五年,期满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在期满前一个月内向原核发机构办理执照更新手续。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