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殡葬管理办法/第四章 丧葬用品和丧事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殡葬管理机构和服务单位应当加强管理,完善服务措施,开展文明服务。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刁难丧主、索取财物。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