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兰村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三条有效凡在兰村泉域水资源保护区范围内从事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泉域水资源的活动,均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