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兰村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二条有效兰村泉域水资源保护区范围:东边界:太原市与阳泉市、晋中市行政区划边界。南边界:从王封村起向东经三给村、杨家峪村、孟家井村至张家河村。西边界:沿柳林河与狮子河分水岭向南至王封村。北边界:太原市与忻州市行政区划边界。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