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兰村泉域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保障水源地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