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民用机场保护条例/第四章 民用机场发展控制用地保护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征收民用机场发展控制用地时,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对征收的土地及其附着物给予补偿。民航管理部门应当按规划合理使用机场发展控制用地,不得用于与机场无关的建设。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