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应当办好幼儿师范院校,培养合格的幼儿教师,满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要求。

幼儿教师实行资格准入制度,持证上岗。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