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第二十一条未知(-1)爱国卫生工作实行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社会监督制度。县级以上爱卫会有权对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