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爱国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二十条未知(-1)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健康教育网络,有计划地开展社会健康教育,普及卫生和健康知识,提高全民的卫生和保健意识,树立良好的社会卫生公德。一切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教育。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应接受健康教育。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