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绿化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将代征绿地移交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令限期交回,并处每日每平方米0.5元的罚款。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