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四章 矿山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未知(-1)矿山安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用于:(一)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的技术措施;(二)预防粉尘、有毒有害因素工程技术措施;(三)预防矿山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