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招收台湾学生若干规定第九条有效参加招生考试未被录取的台湾学生,符合条件的可以进入有关学校开设的预科班学习。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9月30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