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废止

施工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的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组织救援,并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