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章 勘察、设计、检测、供应单位安全责任第十六条已废止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勘察、设计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出具书面意见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字确认。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