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工作条例/第三章 监督方式和程序/第二节 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第二十九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同时,应当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