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同时,应当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上一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