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废止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强制性标准;

(三)企业明示执行的标准、产品的实物样品、产品说明和经济合同的质量约定或技术条件等。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