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有效房产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5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