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和检查第四十五条已修改市和县(市、区)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园林绿化管理规范和标准,加强园林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处理园林绿化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管护单位未按照技术规范进行养护修剪,造成树木损坏或者死亡的,应当追究管理单位领导责任和管护单位相应经济责任。地方法规 · 石家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