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审议工作报告、审查市国民经济和第三十条已修改为了便于代表审议有关报告,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各工作机构在会议举行前应对有关专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将专题调研报告印发会议。审议可以采取全团审议或小组审议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联团审议或全体会议审议的方式,还可以采取专题审议的方式。代表大会对常务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有关报告进行审议后,由大会全体会议作出相应的决议。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28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