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六章 社会事业第六十五条有效自治县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加快发展学前教育,逐步普及高中教育,重视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特殊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均衡发展。自治县在辖区内实施布局调整和学区建设工程,优化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根据需要设立以寄宿制为主的民族小学和民族中学,并对家庭困难的寄宿学生给予适当生活费补助。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