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自治县自治机关坚持公有制与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地方法规 ·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