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条例/第四章 沿海地区管理第二十一条已修改严禁越界捕捞;严禁组织或者协助他人越界捕捞;严禁走私、偷渡、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