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原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的,必须对原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和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进行产权界定。资产评估的范围包括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