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第二章 捐献登记第八条已修改市、区红十字会是遗体捐献的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负责遗体捐献的登记工作。登记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其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工作时间。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3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