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废止

暂住人员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暂住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服从管理,自觉维护社会秩序。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