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条例/第三章 资产管理第十九条已废止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接受的救济、救灾和社会捐赠物资,应当建立登记管理制度。对应当发放的物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及时发放到户。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