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提升水路交通科技和管理水平,建设水路交通电子政务、信息服务、调度信息平台,建设技术支撑、信息化标准规范、运行管理保障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