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