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第三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与管理第十五条有效从事商品房开发建设的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承担微利住宅建设任务,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