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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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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管理条例/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划拨

第二十六条

有效

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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