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家庭成员应当树立家庭美德,遵守社会公德,妥善处理家庭关系和邻里关系,父母应当配合社会、学校加强对子女尤其是未成年子女的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