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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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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第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林业、渔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在自然保护区内,行使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职权。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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