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章 利用和管理第三十六条已修改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风景名胜资源的自然特性和文化内涵,开展游览观光、水上娱乐、度假休闲等健康有益的活动,培育特色旅游活动,普及历史文化和科学知识。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