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三十二条已修改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风景区山林防火管理,建立专业防火队伍,建设防火设施,制定相应的防火制度和预案,确保山林安全。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