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修改

在东湖水域内行驶的船舶,应当实行总量控制,采用清洁能源,并遵守内河船舶管理规定和风景区的有关规定。

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淘汰东湖水域内现有非清洁能源船舶。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